当前位置 主页 > 画室资讯 > 校考资讯 >

鲁迅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鲁迅美术学院坐落于东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沈阳,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鲁迅美术学院的创建,可追溯到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发起、中国共产党创建的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和“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鲁迅美术学院由延安鲁艺创建至今,已走过81年的发展历程。她的历史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时期(简称“延安鲁艺”)、东北鲁迅艺术学院时期(简称“东北鲁艺”)、东北美术专科学校(简称“东北美专”)和鲁迅美术学院时期(简称“鲁美”)。经过81年的发展,鲁迅美术学院现已成长为师资力量雄厚、专业齐全、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著名高等艺术学府。学院现有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沈阳校区地处东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高新产业街区三好街,大连校区地处美丽的国家风景旅游度假区金石滩。校园总占地面积95.8万㎡,图书馆藏书量共60.98万册,并藏有国内历代书画真迹、碑帖拓片和文物计3000余件,美术馆和艺术博物馆总建筑面积23796㎡。现有中国画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建筑艺术设计学院、绘画艺术学院、人文学院、雕塑系、摄影系、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当代艺术系;视觉传达设计学院、中英数字媒体(数字媒体)艺术学院、传媒动画学院、国际服装学院、工艺美术系、继续教育学院15个专业院系;本科专业17个:中国画、书法学、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

  学院有3个一级学科: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均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其中,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是全国最早开设的传统专业;摄影专业是全国最早培养摄影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专业;工业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同类院校中唯一的国家级工业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拥有一支素质好、能力强、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97人,其中教授76人,副教授200人,讲师198人,助教17人,现有11位专家享受由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学院现有本科生6637人,研究生643人。学院既是著名的学府,同时又是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和学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在全国历届美展中入选率、获奖率位居同类院校前列。全景画和大型群雕、组雕作品是学院大型艺术创作整体实力的标志。设计学科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参与创作设计施工的重大工程中有40项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院被评为“国家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获批中国文联首批“中国文艺舆情信息研究基地”,教育部批准为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辽宁省政府批准为“绘画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工业产品设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辽宁省紧缺人才和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学院与国际上30余所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目前经教育部批准,已同2所国际院校联合办学。每年学院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院讲学,增强文化交流,通过广泛开展各类学术活动,促进了学院的对外学术交流,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氛围。学报《艺术工作》先后荣获中文社会科学CSSCI期刊扩展版、全国优秀社科学报、中国艺术类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辽宁省一级期刊等荣誉,并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学院将继续秉承鲁艺优良传统,以心系国运、艺以载道的情怀,独立、批判、自省的目光审视时代潮流,强化美育服务,传播艺术理念,引领大众审美。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实力,继续发挥全景画、大型群雕、组雕和博物馆展陈设计等创作优势,努力打造更多的红色艺术精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院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的优势地位,全面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我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在同批次录取,外省无分省计划,招生计划总数及辽宁省、外省各类别招生计划数将于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我院按“招生类别”进行校考报考、校考合格证发放和高考录取,各类别考试科目及要求详见“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体检规定,非色盲或非色弱者;

  4、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合格者(书法学专业按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报考我校书法专业的宁夏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注:我院本科阶段开设英语和日语公共课;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专业仅使用英语教学。

 

  我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考分为“网上报名与缴费”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个报考流程,逾期不予补报。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者不具备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报考信息不能修改,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一)网上报名与缴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管理系统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10178.htm(建议使用电脑网页版登陆),根据提示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我院备用报名通道http://114.55.203.239/enroll/10178暂不开放,若开放将另行公告)

  具体流程如下:填报考生信息→选择考点及专业类别→缴纳报名费→上传报考资料(考生照片及相关证件)→等待审核通过→进行下一步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我院按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书法学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进行报名和考试。考生最多可以在七个招生类别中选择两个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能兼报其它类别,只能单独报名考试。考生如兼报两个类别,须选择兼报的两个类别后一并提交支付,支付完成后,不可对已报专业进行修改和增加。缴费成功后请在24小时内上传考生照片、身份证及艺术类考生证件等报考资料,如因上传报考资料不及时导致审核未通过和不能进行下一步网上确认,责任自负。操作常见问题解决办法可进入系统“帮助中心”查询。

  (二)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考生待报考资料审核通过后,必须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网上在线确认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方法等详见报名系统提示。我院今年不再安排“现场确认”环节。

  (三)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报考我院的考生,须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合格(书法学专业按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文件规定执行),否则参加我院校考成绩无效。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报考信息,确保上传的身份证和省统考合格证真实有效。


  (一)报名和考试时间



* 郑州考点报名前两天(1月10日-1月11日)先接受河南省考生报名,1月12日开始开放河南及其他外省考生报名。

  长沙考点报名前两天(1月16日-1月17日)先接受湖南省考生报名,1月18日开始开放湖南及其他外省考生报名。

  (二)考点安排

 *重要提示:外省考点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考点报考。

  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杭州考点原则上仅接受浙江省考生报考。

  ③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湖南省考生原则上须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及具体要求

 备注:

  1、绘画用具考生自备,不允许使用定画液。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创意设计考试开始10分钟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入考场;考试进行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在创意设计考试中中途不允许离场。

  3、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中午12点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考场安排。

 

  4、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前丢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公安部门开具带有二代身份证照片的户籍证明。


  
根据我院本科招生工作安排,考生可于2020年4月20日后登陆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10178.htm查询校考成绩并打印《本科校考合格证》。
校考成绩一门不及格者,不发放《本科校考合格证》。


 
    (一)考生须在生源地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由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办理。

  (三)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一)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须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合格(书法学专业按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文件规定执行),方有资格报考我院。

  2、考生须在所获得我院《本科校考合格证》的专业类别范围内填报高考的专业志愿,我院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且优先录取将我院作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3、我院不承认各省级招考委的加分政策。高考报考我院且在各招生类别中专业成绩排名前五名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10分参加排名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

  4、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根据下述录取办法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规则,各类别根据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的综合分数,文理科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

 

  各类别综合分计算办法及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2、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3、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市,我院所有专业无选考科目限制。

 

  4、被录取的新生,我院于八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书法学、艺术设计学专业除外),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指定网站,在被录取的类别中填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以便入学后到相关专业学习,不填报者视为服从。

 

  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该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分配 (即优先分配第一志愿选择此专业的考生,若计划额未满,依次分配后续志愿考生)。如遇分数相同,则按第七项第二条中有关“并列情况”的办法执行。

 (一)学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美术学类(摄影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为13000元/学年,美术学专业和艺术设计学专业为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45000元/学年外,其它专业学费均为14000元/学年。住宿费、教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

  (二)退费标准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三)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奖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除美术学专业):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美术学专业:一等奖2600元;二等奖1600元;三等奖800元。高校单项奖学金:每人300元。

  2、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2750元/人/年。

  3、助学贷款

  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为8000元/人/年。

  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依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由教学单位初评,学院审核及公示,再上报学院或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公布和表彰。

  4、注意事项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新生开学住宿、其他缴费、户口迁移等《入学须知》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专业复查考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的学生在我院修满专业学分并通过日本法务省规定的留学生日本语二级水平测试后,可进入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根据个人意愿分专业方向进行学习,毕业颁发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毕业证书(时尚高度专门士)和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因故不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可留在我院继续学习,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的学生在我院完成所规定的学习要求,专业合格,英语达到雅思6.0分且通过中英专家面试考核,可进入英国索尔福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习,修满120学分由英国索尔福德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因故不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可留在我院继续学习,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一)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招生考前辅导班,也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与本科招生相关的任何活动。

  (二)凡参与我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并充分理解和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三)本《简章》发布后如国家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024-83937738(咨询时间8:00-11:30,13:30-17:00)

  监督电话:024-23940126

  沈阳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邮编:110004

  大连校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 邮编:116650

 

  学院官网:http://www.lumei.edu.cn